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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作市2018年学生医保参保须知
发布时间:2021-11-02  浏览:

  参保缴费时间 2017年 11 月 1 日至2017年 12 月 25 日。

  参保缴费地点 各学校统一组织。

  缴费标准 根据焦人社〔2017〕217号文件规定,我市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。

  根据豫政办〔2015〕154号文件规定:各级民政部门按照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社会化发放程序,将资助参保资金拨付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个人账户。

  待遇享受时间 正常参保缴费居民享受待遇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。

  参保方式 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参保缴费。

  注意事项

  (一)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,不得重复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乡卫生院(所)参保缴费。

  (二)2017年 12 月 25 日参保工作结束后,不再办理参保及退保。

  (三)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,不得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医保。

  (四)因政策衔接造成的重复参保,只能按一个险种报销,不得重复报销。

  焦作市地方税务局

  焦作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

  2017年10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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