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隆重庆祝党的90华诞,展示改革开放的伟大业绩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丰富校医院职工业余文化生活。决定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唱红歌合唱比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:七一下午三点,地点老校区会议室
二、参赛方式:
内科、小科室、护理、医技、药房组队参加。每队5-8人,男女不限,演出顺序以领队抽签决定。
三、参赛曲目:
1、参赛曲目两首,:《歌唱我的祖国》是必选曲目
2、每队自选一首歌曲,以歌唱党、歌唱祖国,健康向上为主题,自备伴奏带。
3、以歌唱为主要表演形式,伴奏可采用录音、音乐中不能出现人声。
四、比赛规则
1.演唱比赛顺序以赛前抽签方式确定;
2.采取现场评分办法进行评分;
五、评分标准
以歌曲演唱内容、精神面貌及艺术效果三部分进行评分,满分为100分。具体如下:
(一)歌曲内容(30分)
演唱内容符合本次比赛主题要求。
(二)精神面貌(20分)
1、参赛人员着装大方得体,精神饱满。(10分)。
2、各参赛队遵守赛场纪律,进、出场整齐、有序,台风良好。(10分)
(三)艺术效果(50分)
1、演唱节奏准确,音准良好。(10分)
2、音色优美、吐字清晰、声音整齐洪亮、有感染力。(10分)
3、能够把握歌曲和主题思想,作品处理得当,表演完整。(10分)
4、合唱队员与指挥或伴奏配合默契。(10分)
5、现场演出效果和谐、富有激情及艺术性。(10分
校医院党支部
2011.6.17